天津货车报废年限是多少
货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各种车辆报废年限规定:
根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汽车办理报废业务流程:
1. 准备材料:包括车辆登记证、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还有车辆的相关保险、年检等证明文件。
2. 前往指定单位:根据当地的规定,前往指定的单位进行办理。通常可以到车管所或者汽车回收厂进行报废处理。
3. 进行评估: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评估,确认车辆的真实情况,包括车况、性能、年限等等。
4. 手续办理:提交所需的证件材料,填写报废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车辆注销、保险退费等手续。

5. 车辆回收:经过评估后,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回收处理。部分情况下,可以选择卖给汽车回收厂或者其他收购商进行回收,获得一定的折价。
6. 后续处理:车辆报废后,需要进行一些额外的手续处理。比如,要将车辆上的交通违规处理掉,申请退扣节能补贴等等。
汽车办理延缓报废的范围有:
1、凡符合第(二)项规定的车辆车主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并持相关资料到市车管所检验车辆,合格后换发行驶证;
2、凡符合第(三)项规定的车辆车主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到所辖区县车管分所登记签章,持相关资料到市车管所审核手续检验车辆合格后换发,到市车管所审核手续,检验车辆合格后换发行驶证,使用的年限范围从第15年起每年延缓1次,并定期参加年度审验2次,延缓使用时间从第21年后每年检验4次。属于单位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汽车延缓报废业务的请选择单位办理,否则请选择个人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