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9辆报废汽车被青神县交警集中销毁,近日,为深入推进“迎庆一号”行动,严厉打击驾驶逾期未检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3月21日,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因交通违法被扣留且经公告满三个月但仍不来接受处理的隐患报废汽车进行集中公开销毁。
集中销毁报废汽车现场
当日,县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组织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在报废汽车回收网点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并现场监督车辆解体处理全过程,对销毁车辆登记造册,进一步规范报废汽车管理。此次行动共销毁汽车229辆,其中小型汽车21辆、二轮摩托车159辆、电动车40辆、人力三轮车8辆,电动自行车1辆。
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结合“迎庆”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无牌无证、非法拼改装、逾期未年检、报废汽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不断推进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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