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司机都知道,报废汽车本身已不符合道路行驶条件,当被重新改装之后汽车性能发生很大变化,安全系数大大降低。是严禁上路行驶的,但还是有很多司机明知故犯。1月16日上午,一男子驾驶报废汽车在桂林市区西山路被秀峰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1月16日上午8点左右,在桂林市区西山路巡逻的秀峰交警大队民警收到手机警务通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桂C开头的、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的银色小车正由东往西行驶在西山路上。
民警立即在西山公园门前路段对那辆小车进行拦截。然而,小车司机无视民警的指挥手势,非但没有靠边停车,反而加速从民警右侧逃离。民警驾驶摩托车,一路跟随,并打开警灯和警报器,喊话要求小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最终在西山路干休所附近路段将小车拦停。民警随即将小车和司机带回大队接受调查。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该车最近的年检日期为2013年,已经整整5年未年检并且已经达到报废汽车标准。司机唐某交代,车辆是2013年前从广州那边买来的,买回来的时候做了一次年检后因为没有空就再也没有去年检过。1月16日早上,他驾驶这辆车送妻子去上班后,就驾车沿西山路准备返回临桂,谁知遇到交警查车,为了躲避检查而逃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秀峰交警大队以驾驶报废汽车在道路上行驶,对唐某处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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